原本是要還風的,但最後的成果不如預期,所以還風就再說吧(?
這不是長篇,真的,請看著我真誠的雙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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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沒有殺人。」
這句話來自一個外表年齡至少三十五歲、沒有工作、不修邊幅、雙手染血被發現在命案現場逗留的男人口中。
你信嗎?我是不信。
連我自己都不相信,眼前的警察大人自然就更加不相信了。
於是他放棄原本的問話,改採迂迴戰術:「你今天晚上八點三十分的時候,人在哪裡?」
「我在你看到我的那條巷子裡面。」
「請告訴我巷子的名字。」
「建民街110巷的7弄。」
「你在那裡做什麼?」
「做研究。」
「做……」眼前的警察明顯地頓了一下,眼神透露出不可置信。
好吧,他歪掉的嘴巴和表情還蠻好笑的。
「做什麼研究?」
「人體研究。」
「人……」
我是魔法師,其實已經三百歲了,我「殺掉」的那個人其實是別的魔法師派來攻擊我的複製人偶,沒有意識、身上的一切都是從以魔法培養出來的,只具肉體上的「人」的元素──這種事能解釋嗎?
當然是沒有辦法。
要怎麼和一群──現在的詞是什麼?麻瓜?──解釋魔法呢?他們迷信科學,認為魔法是只存在於童話故事,但事實上早在十一世紀的時候就已經有人開始使用魔法了,只是後來因為獵巫行動而改為秘密結社的形式。
而我所說的人體研究,也不是用那隻似人非人的東西做的,做為一個負責任的魔法師,我當然是用自己的身體在做實驗。
其實我從小看很多武俠小說,特別印象深刻的是他們有的人可以用「內力」把體內的毒素從毛孔逼出來,所以我就想試試看,用魔法的話能不能……扯遠了。
總之,我手上的血是我自己的,相信他們在化驗後也會知道這點。
不過那至少要等到明天,而我可一點都不想做為嫌犯待在看守所一整晚,甚至在之後的日日夜夜裡不時因為這樁案子而被消磨寶貴的時間。
嘿,就算有凍齡魔法,時間也是一種寶貴的資產好嗎?
雖然我不喜歡對麻瓜使用魔法,但為了節省時間,我把十指交扣放到桌面上,往前傾身──
「你他媽的一個字都沒聽進去嗎?」
「蛤──」
警察只來得及發出一聲疑惑的短音,接著整個人像是被附身似的,雙眼微微往上翻,唇角彎起虛浮而縹緲的笑容:「啊,你說的沒錯……」
「我他媽的沒有殺人。」
「你沒有殺人……」
「你他媽的也沒有看到我。」
「我沒有看到你……」
「你他媽的現在就要放我走。」
「我現在就要放你走……」
五分鐘後,我已經搭上了最後一班公車,前往住處。
雖然暫時用魔法解決了問題,不過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。
唉,看樣子搬家的計畫要提早到今天晚上了,原本想說這城市住得還算舒服,可以再待上個十年的。
話說回來都是那個討人厭的傢伙害的,要不是他派人偶來攻擊我,我用得著被捲入這種麻煩事之中嗎?
那個名字很像餅乾的柯‧彄乃茲。
到底是他爸還是他媽給他取這麼中二的名字啊?
不過都兩百九十九歲了性格還這麼中二,說不定是預言師幫他取的。
這個有錢的少爺在滿百歲後就一直跟在我屁股後面跑,我去哪他就跟去哪,而且動不動就害我要搬家。
……又離題了。
這次搬到哪去好呢?
我實在不想搬到北極,南極也是絕對不考慮。
不然就加拿大好了,雖然接近極北但聽說環境還不錯。
只希望那個小屁孩不要再跟來了。
「柯‧彄乃茲他媽的不准再跟著我。」
喔,我忘了提,每個魔法師都有屬於自己驅動魔力的咒語。
要說的話,就有點像打開魔法源頭的金鑰吧?
而我的就是那三個字──「他媽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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